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哈密地区政协工委>>>政协提案工作

哈行办函〔2006〕5号
对政协哈密地区工作委员会2006年扩大会议
2006第02号提案的答复


冯世钧委员:
   您提出的“建立哈密市热力市场长效机制”的提案收悉。经与有关部门联系,现答复如下:
   2001年以来,哈密市历届政府都把供热列为关心群众冬季生活的头等大事来部署,放在重要位置来抓。为了确保集中供热工作有序推进,2001年,我市成立了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、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,并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,及时协调解决供热工程中各类问题。2003年,结合哈密市实际,制定出台了《哈密市集中供热管理(暂行)办法》。
   哈密市供热行业管理隶属市建设局。对供热工作中的热点、难点问题,充分利用市长热线8008932345免费公开电话、城建热线等平台,及时协调解决,大力推行主动服务、现场服务、跟踪服务。凡是被投诉或抢修不及时、态度不友好的,一经查实,是领导干部的免职,是职工的调离本岗位;主动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,并及时根据实际情况维修或改造居民室内的供热设施。对群众投诉供热问题,要求承办单位坚持做到“四个必须”,必须见到投诉人,必须及时赶到现场,合理的投诉必须及时解决,不合理的投诉必须解释清楚,直到用户满意。
   目前,我市城市建成区面积已达26.33平方公里,城市人口40万人,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、人口增加,供热企业与用热户因历史遗留等各种因素影响,哈密市热力规划相对滞后,管理机制滞后,供热企业收费难,用热户室内温度不达标,热计量工作推广工作进展较慢等问题较为突出。对此,哈密市委、市政府将进一步加大对集中供热工作的调控和监督指导,并结合哈密市实际,研究制定相关热力市场规范和管理规定,使之成为地方性法规,切实维护好广大用户和热力企业的合法权益。
   一是进一步修订编制《城市热力专项规划》,对热源厂及其配套的管网建设提前做出安排,确保不出现新的“拉链”工程,引导我市城市集中供热工作健康快速发展,不断加大供热受益面,保障市民生活用热。
   二是计划引入竞争机制,深化供热企业改革,实行城市供热特许经营制度。在统一管网规划、统一服务标准、统一市场准入、统一价格监管的前提下,引导和鼓励国有、私有和合资企业通过公开竞标的方式,参与城市热源厂、供热管网的建设、改造和经营,逐步打破供热市场的垄断局面,引入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,推动城市供热的规模化、集约化经营。
   三是推行按用热量分户计量收费的方法。今后,新建城市公共建筑和居民住宅,要加大新型墙体材料、建筑节能技术的推广应用,凡使用集中供热设施的,都要安装具有分户计量及室温调控功能的采暖系统,并实行按用热量分户计量收费的办法,计量及温控装置费用计入房屋建造成本。现有公共建筑和居民住宅要在居民自愿的基础上,进行住宅节能改造和供热设施改造,安装热计量表进行分户计量。去年9月,由市财政投资建设的房间温度测试站将投入运行。
   四是对于少数困难群体,实行扶助政策。将少数困难群体用热问题纳入社会公益事业,制定相应扶助政策,这部分开支应由政府财政或相应基金提供保障,提倡供热企业参与阳光救助事业,弱势群体实行低价政策,为困难群众服务,为政府分忧。


   二○○六年六月十二日 
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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